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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loud  联系我们 > 结合工作实际,对挂网目录和限价进行动态管理。 六、监督管理 (三)质量动态调整。对使用、配送等过程中发现质量安全问题的随时予以调整。 挂网周期内,产品的交易价格将结合开展集中采购的所有省份中标价(挂网价)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遇有开展集中采购的所有省份最新中标价(挂网价)低于我省挂网价格的,产品生产企业须在价格执行之日起30日内将价格提交至省卫生计生委经审核后报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若企业逾期不申报,经核查确认后,该产品暂停挂网1年,并记入生产企业相关诚信记录。 (二)价格动态管理。 结合工作实际,原则上每半年对挂网目录调整一次。 (一)目录动态管理。 (三)医疗机构对配送的医用耗材产品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入库。 五、动态管理 (二)自2017年5月12日起,医疗机构血管介入类医用耗材采购必须通过采购平台完成,严禁医疗机构任何形式的平台外采购。 (二)医疗机构必须真实、及时填写成交品种、规格、型号、价格和数量等相关信息,严禁任何形式的平台外采购。 (一)医疗机构依据挂网品种目录信息,根据采购数量、回款周期等要素与挂网生产企业合理议定价格。 四、采购程序 (二)医疗机构采购医用耗材应综合考虑医用耗材品牌、品种、数量、价格及供应企业提供的真实、有效的参考价,鼓励采购国产医用耗材。 (一)医疗机构自行选择挂网产品,鼓励医疗机构与企业进行价格协商,按照“带量采购、量价挂钩”原则,与挂网生产企业议定价格,其成交价格不得高于该产品全国最低中标价(挂网价)。 三、限价原则 从即日起,医疗机构必须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做好网上采购相关准备工作,并于2017年5月12日起正式执行血管介入类医用耗材网上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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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工作实际,对挂网目录和限价进行动态管理。 1
六、监督管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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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工作实际,对挂网目录和限价进行动态管理。 1 0.05 %
六、监督管理 1 0.05 %
(三)质量动态调整。对使用、配送等过程中发现质量安全问题的随时予以调整。 1 0.05 %
挂网周期内,产品的交易价格将结合开展集中采购的所有省份中标价(挂网价)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遇有开展集中采购的所有省份最新中标价(挂网价)低于我省挂网价格的,产品生产企业须在价格执行之日起30日内将价格提交至省卫生计生委经审核后报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若企业逾期不申报,经核查确认后,该产品暂停挂网1年,并记入生产企业相关诚信记录。 1 0.05 %
(二)价格动态管理。 1 0.05 %
结合工作实际,原则上每半年对挂网目录调整一次。 1 0.05 %
(一)目录动态管理。 1 0.05 %
(三)医疗机构对配送的医用耗材产品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入库。 1 0.05 %
五、动态管理 1 0.05 %
(二)自2017年5月12日起,医疗机构血管介入类医用耗材采购必须通过采购平台完成,严禁医疗机构任何形式的平台外采购。 1 0.05 %
(二)医疗机构必须真实、及时填写成交品种、规格、型号、价格和数量等相关信息,严禁任何形式的平台外采购。 1 0.05 %
(一)医疗机构依据挂网品种目录信息,根据采购数量、回款周期等要素与挂网生产企业合理议定价格。 1 0.05 %
四、采购程序 1 0.05 %
(二)医疗机构采购医用耗材应综合考虑医用耗材品牌、品种、数量、价格及供应企业提供的真实、有效的参考价,鼓励采购国产医用耗材。 1 0.05 %
(一)医疗机构自行选择挂网产品,鼓励医疗机构与企业进行价格协商,按照“带量采购、量价挂钩”原则,与挂网生产企业议定价格,其成交价格不得高于该产品全国最低中标价(挂网价)。 1 0.05 %
三、限价原则 1 0.05 %
从即日起,医疗机构必须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做好网上采购相关准备工作,并于2017年5月12日起正式执行血管介入类医用耗材网上采购。 1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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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程序 (一)医疗机构依据挂网品种目录信息,根据采购数量、回款周期等要素与挂网生产企业合理议定价格。 1 0.05 %
结合工作实际,原则上每半年对挂网目录调整一次。 (二)价格动态管理。 1 0.05 %
(一)目录动态管理。 结合工作实际,原则上每半年对挂网目录调整一次。 1 0.05 %
结合工作实际,对挂网目录和限价进行动态管理。 (一)目录动态管理。 1 0.05 %
五、动态管理 结合工作实际,对挂网目录和限价进行动态管理。 1 0.05 %
(三)医疗机构对配送的医用耗材产品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入库。 五、动态管理 1 0.05 %
(二)医疗机构必须真实、及时填写成交品种、规格、型号、价格和数量等相关信息,严禁任何形式的平台外采购。 (三)医疗机构对配送的医用耗材产品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入库。 1 0.05 %
(一)医疗机构依据挂网品种目录信息,根据采购数量、回款周期等要素与挂网生产企业合理议定价格。 (二)医疗机构必须真实、及时填写成交品种、规格、型号、价格和数量等相关信息,严禁任何形式的平台外采购。 1 0.05 %
(二)医疗机构采购医用耗材应综合考虑医用耗材品牌、品种、数量、价格及供应企业提供的真实、有效的参考价,鼓励采购国产医用耗材。 四、采购程序 1 0.05 %
挂网周期内,产品的交易价格将结合开展集中采购的所有省份中标价(挂网价)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遇有开展集中采购的所有省份最新中标价(挂网价)低于我省挂网价格的,产品生产企业须在价格执行之日起30日内将价格提交至省卫生计生委经审核后报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若企业逾期不申报,经核查确认后,该产品暂停挂网1年,并记入生产企业相关诚信记录。 (三)质量动态调整。对使用、配送等过程中发现质量安全问题的随时予以调整。 1 0.05 %
(一)医疗机构自行选择挂网产品,鼓励医疗机构与企业进行价格协商,按照“带量采购、量价挂钩”原则,与挂网生产企业议定价格,其成交价格不得高于该产品全国最低中标价(挂网价)。 (二)医疗机构采购医用耗材应综合考虑医用耗材品牌、品种、数量、价格及供应企业提供的真实、有效的参考价,鼓励采购国产医用耗材。 1 0.05 %
三、限价原则 (一)医疗机构自行选择挂网产品,鼓励医疗机构与企业进行价格协商,按照“带量采购、量价挂钩”原则,与挂网生产企业议定价格,其成交价格不得高于该产品全国最低中标价(挂网价)。 1 0.05 %
从即日起,医疗机构必须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做好网上采购相关准备工作,并于2017年5月12日起正式执行血管介入类医用耗材网上采购。 三、限价原则 1 0.05 %
二、执行时间 从即日起,医疗机构必须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做好网上采购相关准备工作,并于2017年5月12日起正式执行血管介入类医用耗材网上采购。 1 0.05 %
(三)鼓励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参加采购。 二、执行时间 1 0.05 %
(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 (三)鼓励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参加采购。 1 0.05 %
(一)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包括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 1 0.05 %
(二)价格动态管理。 挂网周期内,产品的交易价格将结合开展集中采购的所有省份中标价(挂网价)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遇有开展集中采购的所有省份最新中标价(挂网价)低于我省挂网价格的,产品生产企业须在价格执行之日起30日内将价格提交至省卫生计生委经审核后报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若企业逾期不申报,经核查确认后,该产品暂停挂网1年,并记入生产企业相关诚信记录。 1 0.05 %
(三)质量动态调整。对使用、配送等过程中发现质量安全问题的随时予以调整。 六、监督管理 1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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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程序 (一)医疗机构依据挂网品种目录信息,根据采购数量、回款周期等要素与挂网生产企业合理议定价格。 (二)医疗机构必须真实、及时填写成交品种、规格、型号、价格和数量等相关信息,严禁任何形式的平台外采购。 1 0.05 % No
结合工作实际,原则上每半年对挂网目录调整一次。 (二)价格动态管理。 挂网周期内,产品的交易价格将结合开展集中采购的所有省份中标价(挂网价)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遇有开展集中采购的所有省份最新中标价(挂网价)低于我省挂网价格的,产品生产企业须在价格执行之日起30日内将价格提交至省卫生计生委经审核后报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若企业逾期不申报,经核查确认后,该产品暂停挂网1年,并记入生产企业相关诚信记录。 1 0.05 % No
(一)目录动态管理。 结合工作实际,原则上每半年对挂网目录调整一次。 (二)价格动态管理。 1 0.05 % No
结合工作实际,对挂网目录和限价进行动态管理。 (一)目录动态管理。 结合工作实际,原则上每半年对挂网目录调整一次。 1 0.05 % No
五、动态管理 结合工作实际,对挂网目录和限价进行动态管理。 (一)目录动态管理。 1 0.05 % No
(三)医疗机构对配送的医用耗材产品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入库。 五、动态管理 结合工作实际,对挂网目录和限价进行动态管理。 1 0.05 % No
(二)医疗机构必须真实、及时填写成交品种、规格、型号、价格和数量等相关信息,严禁任何形式的平台外采购。 (三)医疗机构对配送的医用耗材产品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入库。 五、动态管理 1 0.05 % No
(一)医疗机构依据挂网品种目录信息,根据采购数量、回款周期等要素与挂网生产企业合理议定价格。 (二)医疗机构必须真实、及时填写成交品种、规格、型号、价格和数量等相关信息,严禁任何形式的平台外采购。 (三)医疗机构对配送的医用耗材产品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入库。 1 0.05 % No
(二)医疗机构采购医用耗材应综合考虑医用耗材品牌、品种、数量、价格及供应企业提供的真实、有效的参考价,鼓励采购国产医用耗材。 四、采购程序 (一)医疗机构依据挂网品种目录信息,根据采购数量、回款周期等要素与挂网生产企业合理议定价格。 1 0.05 % No
挂网周期内,产品的交易价格将结合开展集中采购的所有省份中标价(挂网价)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遇有开展集中采购的所有省份最新中标价(挂网价)低于我省挂网价格的,产品生产企业须在价格执行之日起30日内将价格提交至省卫生计生委经审核后报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若企业逾期不申报,经核查确认后,该产品暂停挂网1年,并记入生产企业相关诚信记录。 (三)质量动态调整。对使用、配送等过程中发现质量安全问题的随时予以调整。 六、监督管理 1 0.05 % No
(一)医疗机构自行选择挂网产品,鼓励医疗机构与企业进行价格协商,按照“带量采购、量价挂钩”原则,与挂网生产企业议定价格,其成交价格不得高于该产品全国最低中标价(挂网价)。 (二)医疗机构采购医用耗材应综合考虑医用耗材品牌、品种、数量、价格及供应企业提供的真实、有效的参考价,鼓励采购国产医用耗材。 四、采购程序 1 0.05 % No
三、限价原则 (一)医疗机构自行选择挂网产品,鼓励医疗机构与企业进行价格协商,按照“带量采购、量价挂钩”原则,与挂网生产企业议定价格,其成交价格不得高于该产品全国最低中标价(挂网价)。 (二)医疗机构采购医用耗材应综合考虑医用耗材品牌、品种、数量、价格及供应企业提供的真实、有效的参考价,鼓励采购国产医用耗材。 1 0.05 % No
从即日起,医疗机构必须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做好网上采购相关准备工作,并于2017年5月12日起正式执行血管介入类医用耗材网上采购。 三、限价原则 (一)医疗机构自行选择挂网产品,鼓励医疗机构与企业进行价格协商,按照“带量采购、量价挂钩”原则,与挂网生产企业议定价格,其成交价格不得高于该产品全国最低中标价(挂网价)。 1 0.05 % No
二、执行时间 从即日起,医疗机构必须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做好网上采购相关准备工作,并于2017年5月12日起正式执行血管介入类医用耗材网上采购。 三、限价原则 1 0.05 % No
(三)鼓励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参加采购。 二、执行时间 从即日起,医疗机构必须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做好网上采购相关准备工作,并于2017年5月12日起正式执行血管介入类医用耗材网上采购。 1 0.05 % No
(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 (三)鼓励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参加采购。 二、执行时间 1 0.05 % No
(一)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包括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 (三)鼓励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参加采购。 1 0.05 % No
(二)价格动态管理。 挂网周期内,产品的交易价格将结合开展集中采购的所有省份中标价(挂网价)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遇有开展集中采购的所有省份最新中标价(挂网价)低于我省挂网价格的,产品生产企业须在价格执行之日起30日内将价格提交至省卫生计生委经审核后报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若企业逾期不申报,经核查确认后,该产品暂停挂网1年,并记入生产企业相关诚信记录。 (三)质量动态调整。对使用、配送等过程中发现质量安全问题的随时予以调整。 1 0.05 % No
(三)质量动态调整。对使用、配送等过程中发现质量安全问题的随时予以调整。 六、监督管理 (一)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区域、本单位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综合协调,明确工作任务,落实人员职责,精心组织实施。 1 0.05 %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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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程序 (一)医疗机构依据挂网品种目录信息,根据采购数量、回款周期等要素与挂网生产企业合理议定价格。 (二)医疗机构必须真实、及时填写成交品种、规格、型号、价格和数量等相关信息,严禁任何形式的平台外采购。 (三)医疗机构对配送的医用耗材产品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入库。 1 0.05 % No
结合工作实际,原则上每半年对挂网目录调整一次。 (二)价格动态管理。 挂网周期内,产品的交易价格将结合开展集中采购的所有省份中标价(挂网价)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遇有开展集中采购的所有省份最新中标价(挂网价)低于我省挂网价格的,产品生产企业须在价格执行之日起30日内将价格提交至省卫生计生委经审核后报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若企业逾期不申报,经核查确认后,该产品暂停挂网1年,并记入生产企业相关诚信记录。 (三)质量动态调整。对使用、配送等过程中发现质量安全问题的随时予以调整。 1 0.05 % No
(一)目录动态管理。 结合工作实际,原则上每半年对挂网目录调整一次。 (二)价格动态管理。 挂网周期内,产品的交易价格将结合开展集中采购的所有省份中标价(挂网价)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遇有开展集中采购的所有省份最新中标价(挂网价)低于我省挂网价格的,产品生产企业须在价格执行之日起30日内将价格提交至省卫生计生委经审核后报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若企业逾期不申报,经核查确认后,该产品暂停挂网1年,并记入生产企业相关诚信记录。 1 0.05 % No
结合工作实际,对挂网目录和限价进行动态管理。 (一)目录动态管理。 结合工作实际,原则上每半年对挂网目录调整一次。 (二)价格动态管理。 1 0.05 % No
五、动态管理 结合工作实际,对挂网目录和限价进行动态管理。 (一)目录动态管理。 结合工作实际,原则上每半年对挂网目录调整一次。 1 0.05 % No
(三)医疗机构对配送的医用耗材产品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入库。 五、动态管理 结合工作实际,对挂网目录和限价进行动态管理。 (一)目录动态管理。 1 0.05 % No
(二)医疗机构必须真实、及时填写成交品种、规格、型号、价格和数量等相关信息,严禁任何形式的平台外采购。 (三)医疗机构对配送的医用耗材产品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入库。 五、动态管理 结合工作实际,对挂网目录和限价进行动态管理。 1 0.05 % No
(一)医疗机构依据挂网品种目录信息,根据采购数量、回款周期等要素与挂网生产企业合理议定价格。 (二)医疗机构必须真实、及时填写成交品种、规格、型号、价格和数量等相关信息,严禁任何形式的平台外采购。 (三)医疗机构对配送的医用耗材产品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入库。 五、动态管理 1 0.05 % No
(二)医疗机构采购医用耗材应综合考虑医用耗材品牌、品种、数量、价格及供应企业提供的真实、有效的参考价,鼓励采购国产医用耗材。 四、采购程序 (一)医疗机构依据挂网品种目录信息,根据采购数量、回款周期等要素与挂网生产企业合理议定价格。 (二)医疗机构必须真实、及时填写成交品种、规格、型号、价格和数量等相关信息,严禁任何形式的平台外采购。 1 0.05 % No
挂网周期内,产品的交易价格将结合开展集中采购的所有省份中标价(挂网价)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遇有开展集中采购的所有省份最新中标价(挂网价)低于我省挂网价格的,产品生产企业须在价格执行之日起30日内将价格提交至省卫生计生委经审核后报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若企业逾期不申报,经核查确认后,该产品暂停挂网1年,并记入生产企业相关诚信记录。 (三)质量动态调整。对使用、配送等过程中发现质量安全问题的随时予以调整。 六、监督管理 (一)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区域、本单位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综合协调,明确工作任务,落实人员职责,精心组织实施。 1 0.05 % No
(一)医疗机构自行选择挂网产品,鼓励医疗机构与企业进行价格协商,按照“带量采购、量价挂钩”原则,与挂网生产企业议定价格,其成交价格不得高于该产品全国最低中标价(挂网价)。 (二)医疗机构采购医用耗材应综合考虑医用耗材品牌、品种、数量、价格及供应企业提供的真实、有效的参考价,鼓励采购国产医用耗材。 四、采购程序 (一)医疗机构依据挂网品种目录信息,根据采购数量、回款周期等要素与挂网生产企业合理议定价格。 1 0.05 % No
三、限价原则 (一)医疗机构自行选择挂网产品,鼓励医疗机构与企业进行价格协商,按照“带量采购、量价挂钩”原则,与挂网生产企业议定价格,其成交价格不得高于该产品全国最低中标价(挂网价)。 (二)医疗机构采购医用耗材应综合考虑医用耗材品牌、品种、数量、价格及供应企业提供的真实、有效的参考价,鼓励采购国产医用耗材。 四、采购程序 1 0.05 % No
从即日起,医疗机构必须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做好网上采购相关准备工作,并于2017年5月12日起正式执行血管介入类医用耗材网上采购。 三、限价原则 (一)医疗机构自行选择挂网产品,鼓励医疗机构与企业进行价格协商,按照“带量采购、量价挂钩”原则,与挂网生产企业议定价格,其成交价格不得高于该产品全国最低中标价(挂网价)。 (二)医疗机构采购医用耗材应综合考虑医用耗材品牌、品种、数量、价格及供应企业提供的真实、有效的参考价,鼓励采购国产医用耗材。 1 0.05 % No
二、执行时间 从即日起,医疗机构必须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做好网上采购相关准备工作,并于2017年5月12日起正式执行血管介入类医用耗材网上采购。 三、限价原则 (一)医疗机构自行选择挂网产品,鼓励医疗机构与企业进行价格协商,按照“带量采购、量价挂钩”原则,与挂网生产企业议定价格,其成交价格不得高于该产品全国最低中标价(挂网价)。 1 0.05 % No
(三)鼓励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参加采购。 二、执行时间 从即日起,医疗机构必须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做好网上采购相关准备工作,并于2017年5月12日起正式执行血管介入类医用耗材网上采购。 三、限价原则 1 0.05 % No
(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 (三)鼓励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参加采购。 二、执行时间 从即日起,医疗机构必须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做好网上采购相关准备工作,并于2017年5月12日起正式执行血管介入类医用耗材网上采购。 1 0.05 % No
(一)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包括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 (三)鼓励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参加采购。 二、执行时间 1 0.05 % No
(二)价格动态管理。 挂网周期内,产品的交易价格将结合开展集中采购的所有省份中标价(挂网价)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遇有开展集中采购的所有省份最新中标价(挂网价)低于我省挂网价格的,产品生产企业须在价格执行之日起30日内将价格提交至省卫生计生委经审核后报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若企业逾期不申报,经核查确认后,该产品暂停挂网1年,并记入生产企业相关诚信记录。 (三)质量动态调整。对使用、配送等过程中发现质量安全问题的随时予以调整。 六、监督管理 1 0.05 % No
(三)质量动态调整。对使用、配送等过程中发现质量安全问题的随时予以调整。 六、监督管理 (一)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区域、本单位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综合协调,明确工作任务,落实人员职责,精心组织实施。 (二)自2017年5月12日起,医疗机构血管介入类医用耗材采购必须通过采购平台完成,严禁医疗机构任何形式的平台外采购。 1 0.05 %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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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黑龙江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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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村贫困住院患者 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结算机制 工作方案(暂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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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7年第一季度黑龙江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审批情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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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疾病分级诊疗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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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重症医学科医师执业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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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6年临床合理用药督导检查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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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2017年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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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益广告宣传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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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全省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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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医师执业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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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修订完善卫生计生系统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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